電腦專室守則 | 可藝中學

電腦專室守則

電腦專室守則

  1. 未經老師准許,同學不得擅自進入電腦專室。
  2. 依學號或老師所指定分配座位,不可自行更改。
  3. 檢查電腦設備,如螢光幕、鍵盤、滑鼠及揚聲器等,如有問題,必須立刻通知老師。
  4. 在老師指示下,方可開啟電腦螢幕及登入。
  5. 在老師准許下,方可離開座位。
  6. 電腦專室內嚴禁飲食或攜帶食物、飲品入內。
  7. 不准追逐、嬉戲或喧譁。
  8. 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換位或移動椅子。
  9. 不准胡亂觸摸電腦專室內的電制。
  10. 不准擅自打開任何櫃門。
  11. 不准擅進禁區範圍。
  12. 嚴禁瀏覽不良或色情網頁。
  13. 不准列印與功課無關的東西。
  14. 不准破壞電腦專室任何設備。
  15. 不准安裝或下載任何軟件、遊戲。